公司的用人假设是:人人都是经营者。录用的对象是那些具备自我驱动,做事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。说明如下:
1.重视可塑性而非经验。我们对很多岗位的工作年限要求是1-3年,不长不短。主要的出发点在于很多人经过一定的打磨,慢慢找到自己的方向,心态不会太飘。同时,1-3年的工作年限远远不够,可塑性很强,成长空间很大。工作经验并非硬性要求。我们相信通过内部培养机制,只要具备岗位基本技能和潜力,加上个人努力,总会做的不错。
2.看中岗位匹配性而非最优。每个岗位的技能要求不一样,我们每个发展阶段对人才的需求也不一样。优秀人才从来稀缺,但要有用武之地,否则会适得其反。我们更看中匹配型人才,人才加入时的诉求与我们发展是匹配的,这样更有助于良性发展。
3.重视长期培养。加入团队的每个人,个人能力要得到充分施展,需要很长的时间积淀。为此,我们录用的对象,不能是那种急功近利的,或是那种对自己期望过高的。除非录用的对象不符合要求。从公司角度,对于每个人的投入也是长期的过程,更看重每个人的成长性,而不会太在意短期表现。
4.重视价值观契合度。价值观是人认定事物、辩定是非的一种思维或取向,是长期生活经历养成的价值评判。价值观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点,除非人生经历发生重大变化,否则很难改变。
对于人才的开放,很多公司会讲到兼容并包。这种方式,应该只在大学或学术领域,才有可能走的通。每一家公司能够持续经营,需要做实事,需要的是志同道合。
在人才多样上,我们需要求同存异,即志同道合的前提下,允许局部差异。每个人的思考方式和做事方法会有所差异。一个有活力的组织,需要不同个体之间的优势互补,才能发挥个体最大能量。为此,我们在筛选人的过程,一定要做到层层把关,做到宁缺毋滥。